現仍未明確定義商住樓歸屬公共建筑還是居住建筑。
商住樓有公共建筑的特性,又有居住建筑的功能,可理解為介于兩者之間,可定義為“間居”建筑?!伴g”可表明時間上、空間上商業與居住功能不停的轉換,“居”無論商業、還是住宅,居為Z基本的特性,也是建筑Z原始的功能!
公共建筑包含辦公建筑(包括寫字樓、政府部門辦公室等),商業建筑(如商場、金融建筑等),旅游建筑(如酒店、娛樂場所等),科教文衛建筑(包括文化、教育、科研、醫療、衛生、體育建筑等),通信建筑(如郵電、通訊、廣播用房)以及交通運輸類建筑(如機場、高鐵站、火車站、汽車站等)。公共建筑 的功能問題包括以下幾個主要方面:空間構成、功能分區、人流組織與疏散以及空間的量度、形狀和物理環境(量、形、質)。其中突出的重點則是建筑空間的使用性質和流線活動問題。